- 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【药品名称】 通用名称: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商品名称:瑞血新 【适应症】 1.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。 2.促进骨髓移植后的中性粒细胞数升高。 3.骨髓发育不良综合征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; 4.再生障碍性贫血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; 5.先天性、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;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;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。 【禁忌症】 对本品或同类制剂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过敏者禁用。 【不良反应】 患者使用本品后主要不良反应为骨和(或)肌肉酸痛及乏力,个别病人可见皮疹,发热,流涕或寒战等感冒症状,上述不良反应均较轻微,易于耐受,一般不需特殊处理,停药后即消失。 【注意事项】 1.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~48小时开始使用。 2.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每周监测血象2次,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目变化的情况。 3.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(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)本品应慎重使用。 4.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,曾有报导可见脾脏增大。 虽然本品临床试验未发生过敏反应病例,但国外同类制剂曾发生少数过敏反应(发生率<1/4000),可表现为皮疹、荨麻疹、颜面浮肿、呼吸困难、心动过速及低血压,多在使用本品30分钟内发生,应立即停用,经抗组织胺、皮质激素、支气管解痉剂和(或)肾上腺素等处理后症状能迅速消失。这些病例不应再次使用致敏药物。 5.本品仅供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【规格】 75μg/0.3ml/支、100μg/0.4ml/支、125μg/0.5ml/支、150μg/0.6ml/支、200μg/0.8ml/支、 300μg/1.2ml/支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
商品名称:瑞血新
【适应症】
1.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。
2.促进骨髓移植后的中性粒细胞数升高。
3.骨髓发育不良综合征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;
4.再生障碍性贫血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;
5.先天性、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;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;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。
【禁忌症】
对本品或同类制剂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过敏者禁用。
【不良反应】
患者使用本品后主要不良反应为骨和(或)肌肉酸痛及乏力,个别病人可见皮疹,发热,流涕或寒战等感冒症状,上述不良反应均较轻微,易于耐受,一般不需特殊处理,停药后即消失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~48小时开始使用。
2.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每周监测血象2次,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目变化的情况。
3.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(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)本品应慎重使用。
4.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,曾有报导可见脾脏增大。
虽然本品临床试验未发生过敏反应病例,但国外同类制剂曾发生少数过敏反应(发生率<1/4000),可表现为皮疹、荨麻疹、颜面浮肿、呼吸困难、心动过速及低血压,多在使用本品30分钟内发生,应立即停用,经抗组织胺、皮质激素、支气管解痉剂和(或)肾上腺素等处理后症状能迅速消失。这些病例不应再次使用致敏药物。
5.本品仅供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【规格】
75μg/0.3ml/支、100μg/0.4ml/支、125μg/0.5ml/支、150μg/0.6ml/支、200μg/0.8ml/支、
300μg/1.2ml/支
【贮藏】
2~8℃,避光保存,禁冻结。
【包装】
10支/小盒,100支/件,2ml管制玻璃瓶。
【有效期】
36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
国药准字S19990075(75μg/0.3ml/支); 国药准字S20020075(100μg/0.4ml/支);
国药准字S20043013(125μg/0.5ml/支);国药准字S19990073(150μg/0.6ml/支);
国药准字S20020076(200μg/0.8ml/支);国药准字S19990074(300μg/1.2ml/支)。